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
军发〔2010〕22号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》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。
主席 胡锦涛
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奖 励
第一节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
第二节 奖励的项目
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
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
第五节 奖励的权限
第六节 奖励的实施
第七节 纪念章
第三章 处 分
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
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
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
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
第五节 处分的实施
第四章 特殊措施
第一节 行政看管
第二节 士官留用察看
第三节 其他措施
第五章 控告和申诉
第六章 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
第七章 附 则
附 录
附录一 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
附录二 个人奖励登记(报告)表
附录三 单位奖励登记(报告)表
附录四 处分登记(报告)表
附录五 行政看管审批表
附录六 行政看管登记表
附录七 士官留用察看审批表
附录八 控告、申诉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