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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

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
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

军发〔2010〕22号
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》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。

主席 胡锦涛

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

目 录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二章 奖 励

第一节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

第二节 奖励的项目

第三节 个人奖励的条件

第四节 单位奖励的条件

第五节 奖励的权限

第六节 奖励的实施

第七节 纪念章

第三章 处 分

第一节 处分的目的和原则

第二节 处分的项目

第三节 处分的条件

第四节 处分的权限

第五节 处分的实施

第四章 特殊措施

第一节 行政看管

第二节 士官留用察看

第三节 其他措施

第五章 控告和申诉

第六章 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

第七章 附 则

附 录

附录一 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

附录二 个人奖励登记(报告)表

附录三 单位奖励登记(报告)表

附录四 处分登记(报告)表

附录五 行政看管审批表

附录六 行政看管登记表

附录七 士官留用察看审批表

附录八 控告、申诉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