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
审议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
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
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召开会议,审议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。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修订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、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,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、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会议强调,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,肩负的责任重大,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,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。要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,建设让党中央放心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,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。要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,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、相互促进,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严格党员教育管理,引导和激励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。要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,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、开展工作。要选拔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,加强对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,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。
会议要求,要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,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。各级党委要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,着力锻造模范机关、过硬队伍。机关党组(党委)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,党组(党委)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带动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。机关工委要加强统一领导,指导督促党组(党委)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。
会议指出,研究制定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、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,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、创新力、控制力、影响力、抗风险能力,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会议强调,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,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。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,从组织上、制度上、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,充分发挥企业党委(党组)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领导作用。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,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,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,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,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,确保国有企业党委(党组)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、制度化、具体化。要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,着力建设对党忠诚、勇于创新、治企有方、兴企有为、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。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,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。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,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、凝聚职工群众、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,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、机制创新、手段创新,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,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。
会议要求,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主编 | 高东
编辑 | 黄玉怡